怀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怀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09-10 09:16:26  |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紧密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0〕1号),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强化依法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实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与2019年相比“双下降”,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力有序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难,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深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一)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怀仁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按照本行政区域产业结构、地区生产总值和监管企业数量,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缔关闭非法企业。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修订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本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坚持开展“反三违”行动,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追究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

二、精准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一)煤矿。扎实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做好通风管理及防瓦斯、火灾、煤尘等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对突出矿井大力实施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抽采达标。深化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规定,突出抓好探查和疏放两个环节整治,做到先治后采。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按照建设智能化矿井或整体托管要求完成整改后,才能恢复生产。年底前,完成井下排气标准在国‖及以下防爆柴油机改造或更换任务。

(二)危险化学品。深入组织开展危化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严格控制高危项目落地,对“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源长制,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具备紧急停车功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年底前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或未投入使用的,一律停产整顿。

(三)交通运输。继续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全部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开展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联合开展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行动,深入开展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专项整治。

(四)非煤矿山。组织开展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家“会诊”,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消防。突出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文博单位、危化品企业、“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高风险场所领域,分类治理,全面推广应用智慧式电气火灾防控系统,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标线,清理通道障碍,严格规范执行。

(六)建筑施工。组织开展建筑、公路、水利桥梁、隧道施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转分包等行为,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深化防高空坠落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都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化整治。

三、加强防范有效化解风险

(一)强化风险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对城乡规划、化工园区、重大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二)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继续扎实开展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编制风险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继续推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专家会诊等制度,建立隐患台账和治理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指导企业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上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四)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各灾种监测预警制度,规范监测预警活动,畅通发布途径,做到精准预警。组织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并形成第一批普查成果。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等队伍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加密监测站点,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五)提升灾害防治能力。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专项治理。加强对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监测,实施精准治理。强化森林防火巡山守卡,严格火源管理,严控野外用火。集中整治河道行洪隐患,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紧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和堤防。加强灾情管理、灾后重建和灾害事故救助工作。

四、强化监管推进依法治理

(一)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并充分利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和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使两大系统有机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监管部门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执法。

(二)推进企业分类监管。建立落实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分类监管制度,以安全生产周期、安全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等作为基本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逐步建立落实分类监管制度,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基础条件一般的,实行计划检查、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条件差、问题多、风险高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作为重点,增加执法检查频次。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综合采取计划执法、专项执法、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严格监管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存在重大隐患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加强基层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设立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公共安全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管理工程和安全监管设备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整合优化事业站所,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健全乡村(社区)安全员队伍,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加强企业班组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并落实全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栏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教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共建共享活动,努力建成1个安全体验馆或安全主题公园,普及安全常识,培育安全文化。

(三)开展能力素质提升行动。落实党政领导、安监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等人员的培训,积极参加省、朔州市等上级部门对我市分管负责人、各专项指挥部指挥长等开展的专题培训。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干部能力培训,年底前全部轮训一次,并开展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大比武,确保人岗相适。依据省、朔州市有关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对我市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大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四)推进安全达标升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炭企业生产矿井、规模以上非煤矿山、三等以上尾矿库及配套选矿厂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实施科技强安行动。结合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陶瓷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

(六)推行安全责任保险。依据我省有关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相关政策,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我市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六、全面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一)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项指挥部,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任务,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十项机制”,提升应急管理“五种能力”。

(二)做好事故灾害应急准备。修订完善我市各级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配套制定应急响应手册和行动方案。市17个专项指挥部年内都要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强化先进适用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备。完成我市应急救援综合队伍的组建,并对我市现有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尽快形成一支“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筹建我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

(三)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乡(镇)政府、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都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规定报告。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

七、严肃查处各类事故

(一)严格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的调查处理, 对迟报瞒报漏报和非法违法典型事故一律提级调查,对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进行挂牌督办,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要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约谈、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强化警示教育;对自然灾害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二)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取消标准化等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追究主要负责人、法人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启动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制定事故企业复工复产标准和验收办法,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基本盘”,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签订责任书、承诺书以及考核考察、督导检查、激励惩戒等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周密部署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行业、本单位落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目标、责任、重点内容和要求,把本通知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实处,为全市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四)报送推进情况。各乡镇、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季度结束5日内将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汇总后报告市委市政府,并进行通报。

 

 

                                                   怀仁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