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点外卖“碰瓷”商家 这种行为要不得!

来源:中宏网  |   发布时间:2023-02-01 14:52:51  |   访问次数: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一位蔡姓女子因涉嫌多起敲诈勒索行为被当地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这位蔡姓女子在偶然情况下得知如果在餐食中吃到异物就可要求商家10倍赔偿,于是心生“歹念”打起了“碰瓷”商家的“小算盘”。该蔡姓女子在外卖平台点了某商家40余元的餐食,吃到一半之后在餐食中放入事先准备好的细钢丝,伪造成因食用餐食被划破的假象。  

随后,蔡姓女子以吃出异物拍照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并索要10倍赔偿,商家为维护正常经营被迫退款并赔偿440元。该蔡姓女子尝到“甜头”后开始疯狂“作案”,截至案发,蔡姓女子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采取上述敲诈勒索的行为16次之多,违法获得款额超过7000余元人民币。   

蔡姓女子案发后,当地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蔡某提起公诉,目前该起案件已经开庭审理,蔡姓女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法。   

食品安全历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蔡姓女子敲诈勒索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涉及食品相关安全问题相关的法律纠纷问题不在少数,一方面是存在消费者购买到相关问题食品要求赔偿的,另一方面是存在“职业打假人”专门以购买问题食品要求商家赔偿的,甚至还出现了一些以敲诈勒索为目的团伙或个人,专门购买问题食品敲诈商家的事情。 

2022年7月23日,北京密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江某等四人故意在多个乡镇超市购买过期食品,自称“吃坏了”,要求店家赔钱。经审理,此团伙在2020年6月至11月,以所买食品过期等问题为由,先后敲诈8家超市经营者现金及香烟。其中,江某参与作案8起,获利价值人民币39320元;王某参与作案6起,获利价值人民币35960元;张某参与作案4起,获利价值人民币33500元。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江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案当时引起热议,遇到这样的“职业打假人”,作为商家该采取怎么样的手段和措施维护自身利益呢?

从事法律事务的张先生告诉本网记者,售卖问题食品是违法行为,消费者进行举报是公民的权利,但是故意制造“问题”,以此为要挟,虚构自身受损事实,进而要求索赔,达到“多次”或者“数额较大”标准,可能就构成了刑事犯罪。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先生表示,近年来,我国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涉食品安全审判职能,在依法惩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同时,依法受理审理了不少有关问题食品的民事纠纷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总的来看,绝大多数涉问题食品的纠纷产生的原因在于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存在一些轻微瑕疵,但质量问题并不严重,也并非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导致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但一些恶意索赔或“职业索赔”现象日渐突出,相关问题也引起大家关注。 

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不仅是消费者需要合理合法维权,商家也面临依法维权的问题。职业打假行为,虽然不道德,但依然属于行使法律赋予消费者向提供了不合格产品的商家要求赔偿的正当权利。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职业打假人虚构事实、借题发挥,以此要挟商家进行不合理的赔偿,就容易构成敲诈勒索罪。况且,职业打假泛滥易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消费者应当注意合理维权,商家也应当完善相关的生产销售手续,做到严守食品安全的底线。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构建秩序井然的食品消费环境不仅需要法律的准绳,更需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十三五”时期,我国把食品安全问题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从机制体制、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到全方位等,逐步建立形成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保障体系。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问题总体上得到了有效保障。    

但在市场经济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个别无德商人利欲熏心,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破坏市场的正常秩序。食品安全素来是老百姓亘古不变的期盼,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需要,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