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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朔州市三元德胜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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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699MACQTQQ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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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名称: | 潘立国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朔环罚〔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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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1.朔州市三元德胜新材料有限公司承租的原山西晋能集团山阴冶金有限公司工业场地上建有两个长40m、宽30m的原料棚,四周未密闭。原料棚中间路东侧的原料棚内堆存长约30m、宽约5.2m、高约2.2m的焦炭;路西侧原料棚堆存长约48.3m、宽约34.2m、高约1.8m的焦炭。工业场地上露天堆存有一堆长约14m、宽约6.4m、高约2.2m的半碳酸矿石;工业场地上露天堆存有一堆长约37m、宽约3m、高约1.8m中铁矿石。
2.朔州市三元德胜新材料有限公司承租的原山西晋能集团山阴冶金有限公司工业场地上建有14个原料斗,斗内均存有原料,原料斗上方搭有顶棚四周未密闭。电子计量系统东侧输送带、转载点、过渡料斗及通往楼顶料仓的斜桥均未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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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1.第1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Q-23)》的规定。
2.第2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Q-2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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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第1项违法行为罚款27000元。
2.第1项违法行为罚款24000元。
两项违法行为共计罚款5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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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5/22 |
处罚机关: |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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